相關法律法規
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
若干規定的通知
國發〔2016〕16號
一、促進研究開發機構,高等院校技術轉讓
(三)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、高等院校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,應當通過協議定價、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、拍賣等市場化方式確定價格。協議定價的,科技成果持有單位應當在本單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稱和擬交易價格,公示時間不少于15日。單位應當明確并公開異議處理程序和辦法。
轉讓單位名稱:河南省新鄉市農業科學院
轉讓單位省份:河南省
轉讓單位性質:科研機構
受讓單位名稱:延津縣嘉璇種業有限公司
受讓單位省份:河南省
創建時間:2022-10-18 17:11:39
轉讓方式: 許可
合同金額: 40萬元
狀態: 公示結束